(公告文号 : 宜矿网挂〔2024〕5号 )
受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湖北省远安县杨柳东矿区磷矿探矿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场所: 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沿江大道49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 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城东大道2号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湖北省远安县杨柳东矿区磷矿
勘查矿种: 磷矿
地理位置: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面积: 10.0053 平方千米,拐点范围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经度
纬度
1
111.204943
31.171511
2
111.181993
31.172088
3
111.182581
31.185980
4
111.183044
31.190013
5
111.183670
31.190820
6
111.183338
31.191014
7
111.182842
31.190374
8
111.182609
31.190457
9
111.182842
31.194381
10
111.185895
31.193898
11
111.192231
31.190634
12
111.190231
31.190847
13
111.190217
31.190305
14
111.191890
31.185500
15
111.191646
31.184662
16
111.201813
31.185544
17
111.202167
31.184679
18
111.194948
31.182393
19
111.194391
31.180404
20
111.204462
31.173316
21
0
0
勘查工作程度: 普查
勘查投入要求: 无
拟出让年限: 5 年
起始价: 100.053 万元
出让收益率: 2.1 %
四、 投标人/竞买人 的资质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国家规定探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且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或本年度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 (二)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应急管理部”网站列入“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 (三)不接受自然人或企业联合报名。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 挂牌
挂牌时间: 2024-11-14 — 2024-11-28
网上地址 : 湖北省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网(http://www.hbggzypm.cn)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 本探矿权挂牌出让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网(http://www.hbggzypm.cn)的“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意向竞买人可登录该交易系统浏览、下载挂牌出让相关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 2024-10-16 — 2024-11-14
申请报名方式: (一)意向竞买人在网上参加竞买活动前,须办理数字证书ukey,凭数字证书ukey登录交易系统提交报名申请、上传竞买资质审查材料和参加竞买。 (二)数字证书ukey办理及相关驱动的下载、操作使用说明、报价规则请参阅交易系统的“交易指南”及“政策法规”中《esball平台》。 (三)资质审查材料的递交上传请参阅竞买须知。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价高者得
八、风险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esball》(发改法规〔2018〕457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存在出让文件中相关违约情形的,按法律法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标的瑕疵的影响。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出让矿业权范围内的资源储量与实际情况可能存在差异,竞得人应自愿承担该风险。 (三)矿产资源规划或产业政策调整对勘查开采的影响,竞得人应自愿承担该风险。 (四)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要求对特定勘查和采矿方法的限制,竞得人应自愿承担该风险。 (五)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出让文件和矿业权现状有异议的,应在挂牌起始日5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湖北省自然资源厅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esball》(发改法规〔2018〕457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存在出让文件中相关违约情形的,按法律法规保证金不予退还。
本公告在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门户网站、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4-10-17